(原标题:搞封闭式权钱色交易,前政坛“常青树”步步腐朽)
2月8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一案。
据菏泽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7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云峰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13个中央候补委员。早在2016年5月份中纪委网站就发布了李云峰涉嫌严重违纪的消息。在去年4月份的“双开”通报中,中纪委又特别强调了他的中央候补委员身份,指出其身为中央候补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可以看出,在反腐常态化的当下,李云峰作为中央候补委员,作为国家委以重任的省部级干部,在从政道路上,倚仗权势胡作非为,任意扩张自身势力,一步步放弃了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不但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而且吞噬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
从江苏政坛的“常青树”到横霸一方的“地头蛇”。当初李云峰的落马,虽让人“有些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回顾李云峰的从政史,北大哲学系毕业的他,在江苏省委工作长达33年,从担任省委副秘书长到常务副省长期间,他手握实权,不断扩张自己在当地的势力,期间还与当地多名落马“老虎”交往甚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大肆在“圈子”里搞官商勾结,搞“封闭式”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