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莫焕晶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有权在十日内通过本院或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
此外,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莫焕晶在绍兴、上海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三名雇主家均曾实施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退还财物后被辞退。
2017年6月22日
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年幼的孩子在大火中丧生。保姆莫焕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当时不在家。当天,警方调查明确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8日
经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17年8月21日
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借钱。6月22日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
央视网消息: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昨天上午作出一审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