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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餐厅用死海鲜替换客人点的活海鲜 被罚26万

2018-02-06 06:03: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3月,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师部农场的三亚景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经查实,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同意董某代表公司从同行招揽客人以获得人头费,存在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

三亚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三亚景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做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4三亚龙门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17年11月,根据消费者投诉提供的线索,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调查中发现三亚龙门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缺斤短两违法行为,将该案线索移交三亚市工商局立案调查。经查实,2017年11月1日18时,有5名消费者到三亚龙门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消费,该公司通过修改换算单位的方式,多收了消费者0.4公斤海鲜394.4元,侵害消费者权益。

三亚市工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五十六条的规定,对三亚龙门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5海南振隆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钢材案

2017年7月,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南振隆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钢材进行检查,并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该公司销售的钢材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共有116吨钢材为严重不合格产品,货值约41.52万元。

2017年7月28日,海南省工商局对经抽样检验为严重不合格的116吨螺纹钢材依法予以扣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海南振隆实业有限公司做出没收不合格钢材计116吨,并处以83万余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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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餐厅三亚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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