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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越狱犯张林苍被判无期徒刑 此前曾当庭自曝“杀人”

2018-02-05 12:25: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云南越狱犯张林苍被判无期徒刑 此前曾当庭自曝“杀人”

去年脱逃8天引起各界强烈关注的张林苍,今年1月17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脱逃罪成立,当庭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名词注释”部分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披露。其中称:“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犯张林苍脱逃,5月10日被抓获归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脱逃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诉,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林苍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1月16日上午,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开庭不到五分钟,张林苍便声称自己“还杀了一个人,是个警察”,致使该案被迫休庭,退回相关机关补充侦查。

张林苍涉嫌脱逃罪案二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后,未见媒体公开报道。但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名词注释”部分披露的内容来看,张林苍声称杀人一事未被法院认定。

张林苍是曲靖市马龙县人,今年28岁。2016年10月25日,他因运输毒品罪被昆明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7年1月18日,张林苍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同年5月2日8时20分许,张林苍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的时机,强行驾驶一辆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成功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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