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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次30元! 省道被南昆山景区“拦腰”设卡收门票

2018-02-05 09:05: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部门回应

龙门县旅游局

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复

新快报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根据我国《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那么,南昆山景区在省道设卡收费的行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呢?

1月26日上午,新快报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惠州龙门县旅游局查询,了解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南昆山的收费站是“省里物价局批准的”,记者追问后,对方坦承批准的实际上是收费标准,至于收费站本身有没有经过批准,该工作人员则没能正面回答。

龙门县发改局

省道设卡问题应向交通局了解

物价部门批准允许在省道上收费?在“收费站”的收费告示上,的确有惠价[2006]32号、龙价[2006]14号的核准文号。为了进一步求证,新快报记者来到龙门县发展与改革局(原物价局职能已并入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南昆山的门票收费“肯定经过批准”,且在景区内明码标价,建议记者到原物价局办公地址查询批复文件。

发改局能批准在省道上设卡收费吗?面对记者的追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S355属于省道,“物价就是对于收费收多少钱作规定,在省道上设卡就不是我们的权限范围。”该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具体到省道设卡的问题,应该找当地交通局了解。

龙门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

省道由当地公路局负责管理

根据指引,记者又来到位于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龙门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正在此处办公。不过,记者刚走进其办公室询问数句,工作人员就连连表示,这里负责管理的是当地的县道、乡道、村道等乡村公路,省道的管理应由惠州市龙门公路局负责,有设卡行为由后者处理。

龙门公路局

设卡设点须有批文手续 可向县信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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