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
左二为张志超母亲
>>【专访人物】
马玉萍,53岁,山东临沭县人,下岗工人。张志超的母亲。
>>【专访背景】
2005年1月,山东临沭二中分校一高一女生被人奸杀在学校洗漱间内一个废弃的厕所。一个月后,该校16岁高一男生张志超被警方带走。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2011年起,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2017年5月,最高法立案审查该案。近日,最高法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最高法决定指令山东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昨日,华商报记者专访了马玉萍。
>>谈再审
觉得遇到了好法官好律师
华商报:听到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的消息,你很高兴吧!
马玉萍:12年牢狱,7年申诉,一个孩子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就这样度过。这个迟到消息让我看到了希望。我觉得我遇到了对法律负责任、对事实负责任、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好法官好律师。
华商报:大半年来,你为儿子的案子做了哪些工作?最高法立案审查该案以来,张志超的精神状态如何?
马玉萍:像往常一样,我不定期给山东省高院或最高法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我基本每月都去看望儿子。以前看他,他精神压力很大,经常哭;近几个月来,我感觉他的精神状态好多了,不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