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吉林省四平市纪检委交办、移送四平市公安局有关梨树县刘家馆镇村民李某华、李某龙、李某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犯罪线索,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维林高度重视,要求立即配合市纪检委调查此案,从中查证李某生违法犯罪线索。
接到指令后,四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立即向主管副局长张子军汇报,并抽调五个县、市、区公安局具有打黑经验的民警,与纪检委组成立24人的“7·25”专案组,专案组当日便赶赴刘家馆镇开展工作。
罪行:李氏兄弟人多势众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根据有组织犯罪支队所获取证据材料证实,上世纪90年代,原本居住在梨树县刘家馆镇东五家村的农民李某华带领兄弟们陆续搬到梨树县刘家馆镇居住,李某华亲兄弟和叔伯兄弟等亲属共十余人,家族的势力就变成了家族的实力,逐步在刘家馆镇确立起人多势众、没人敢惹的强势地位。
在一次群殴中,李某华纠集数十人、40余台车参加,并动用了枪支,通过这一次打架,李某华兄弟“声名鹊起”。人们提到李氏兄弟,没有不害怕的,敢怒不敢言。同时,在李某华、李某龙身边逐渐聚集一些为其呐喊助威的“小弟”,并在日后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以李某华为组织者的20余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6年以来,李氏兄弟多次唆使或带领多名“小弟”以暴力威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不法的经济利益。该组织具有明确的分工,李某华负责总体事项,大事均由其决定和指挥,李某龙通过开办沙场、砖厂、粮库,承揽建筑工程,为该组织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在取得一定的经济实力后,该组织逐步认识到光有经济实力还不足以维系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手中还应该掌握一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