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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夫妇寻亲:28年前被送人的女儿,你在哪?

2018-02-03 08:46:0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56岁的刘立群和丈夫廖放鸣,现在一心想找到当初被送走的女儿。

1990年农历三月初四,虽然已经是春天,但湖南宁乡的白天还有点冷。

这一天,对于家住湖南宁乡白马巷铜钱巷的廖放鸣夫妇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天,他们家的老三出生了。

三天后,“嘤嘤嘤……”一阵哭喊声从产房传出来,但这并不是孩子的哭声,是孩子老三妈妈刘立群的哭喊声,她哭着找老三,找她刚出生的孩子。丈夫廖放鸣不忍心地告诉妻子刘立群:“孩子送人了。”

出生三天,孩子被送走了

1990年农历三月初四,廖放鸣家的第三个孩子出生了,生了一位千金,排名家里老三。老三出生时六斤多,白白胖胖的。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迎接一个小生命的到来,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的,但对于廖放鸣夫妇来说,不然,还略带一些惆怅。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两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胎,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不能生第三胎的。

1990年出生的女儿老三属于超生。当时,刘立群怀孕的事情已经被旁人举报,在离预产期还有半个月的时候,负责计划生育的干部来到廖放鸣夫妇家里,劝其做引产手术,但是夫妇二人不舍,于是偷偷提前十多天住进了湖南宁乡县某医院。

农历三月初四,刘立群在做检查时,发现肚子里小孩有只脚是弯的,于是母亲刘立群选择剖腹产,提前生下了老三,术后的刘立群身体非常虚弱,头是迷迷糊糊的,从孩子呱呱坠地时,她没给孩子喂过一口奶,只见过孩子两眼。

廖放鸣夫妇二人是做家具生意的,经济条件在当时来说算宽裕的。当时,两人已经有两个女儿,老大10岁,老二4岁,养活孩子老三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孩子是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出生三天后,孩子老三便送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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