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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报被打劫让警察“跑断腿” 最终自食恶果被处罚

2018-02-02 09:20: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通过与在四川的刘某军电话联系,刘某军也明确表示就是在花山派出所报的警。但问其务工工地名称、案发准确地点、所报警派出所的确切位置,刘某军却始终无法说清,声称自己是外地人,对当地不熟悉。

期间,他的姐姐“阳光寻找”还致电花山派出所,质问民警为什么没有报警记录,并电话向曲靖市公安局投诉花山派出所不作为。但向其了解警情,她始终无法提供进一步有价值的信息。

为尽快查清警情,沾益公安分局可谓煞费苦心。在多方调查无果的同时,民警再次致电刘某军。此时刘某军却表示:钱能不能找回来无所谓了,至于如何查办案件是公安机关的事。致电他姐姐“阳光寻找”,对方称微博中所述情况均是其弟弟向其反映的,更具体的情况她也不清楚。1月24日、25日,警方发现,针对刘某军被抢劫的两条微博相继被删除。

由于仍未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当事人又远在省外不能有效对接,为更快的查明情况,深入了解警情事实,沾益公安分局迅速派工作组前往四川省乐山市,找到刘某军和其姐姐。经当面询问,刘某军承认“并未发生过被抢劫”的情况,因没钱偿还亲戚的借款,无法向家人交待,故编造杜撰了被持刀抢劫一事。因其曾到过沾益花山,便跟姐姐随意编造了在花山派出所报警的荒唐事。至此真相大白。面对刘家姐弟,被折腾够呛的民警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依据微博反映的警情,沾益警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丝不苟的查明事实。最终查证本案并非警方不作为,而是当事人虚构案情,且明显偏激的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给警方带来消极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活动。刘某军因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鉴于悔罪态度和身体原因,被依法从轻给予5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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