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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肉店老板潜逃7年 “小绵羊”终于露出尾巴

2018-02-01 10:30: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范曾)“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何况是只‘小绵羊’呢!”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7年的持续立案监督和公安机关长期上网追逃,潜逃多年的特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谷某被抓捕归案。近日,谷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说起此案,承办检察官王丹言语中透着自信和执着。

绰号“小绵羊”的谷某在无锡监狱服刑时认识了狱友吴某和马某。2009年初,急需用钱的谷某询问吴某有什么来钱快的方法。吴某表示可以抢钱,而且自己早就盯上了“一块肥肉”。

吴某口中的“肥肉”就是在食品城从事猪肉批发生意的张某。每天早上9点左右,张某都会从食品城内每家肉贩那里收取货款,然后带着收来的现金去银行汇款,这一规律被在附近蹲点许久的吴某看在眼里。听了吴某的话,谷某动了心,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叫上马某一起下手。

2009年2月21日早上9点,张某像往常一样带着收来的货款前往银行,却不知危险正一步步逼近自己。吴某骑着摩托车朝张某驶来,车上载着谷某,而马某驾驶电动车尾随在后。趁张某不备,谷某上前去抢张某的背包,遭到张某反抗,吴某拿出事先准备的催泪喷射器喷射张某的脸部,得手后三人迅速骑车逃离了现场。劫得的包内共有现金近28万元。为防止事情败露,分到钱后谷某断绝了与吴某、马某的往来,并隐姓埋名四处打工。

2011年5月23日,吴某、马某二人伙同其他三人故技重施,抢劫从事猪肉批发生意的孙某,但这次他们却栽了跟头。就在劫得财物准备逃离现场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李某被孙某及周围群众合力抓获,抢到的钱也被夺了回去。根据李某的指认,吴某、马某以及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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