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互联网安全志愿者联盟报案至四川省公安厅,称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大量的注册假冒“淘宝店代运营”公司。这些公司谎称有授权,以开店收费、提升网店信誉及流量、代为运营网店等方式实施诈骗。
庭审现场
经四川省北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4日,北川县法院一审对李全志等52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主犯李全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被告人也获不等刑期。截至发稿,办案机关追回被骗钱款200余万元,已经发还到被害人手中,其余赃款在进一步追缴中。
日前,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该案的犯罪情节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
行骗招数层出不穷
2015年1月,李全志、陈秋秋、蒋超、周攀4人(均获刑)合谋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分别注册成立“绵阳市商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商拓公司”)、“绵阳商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商驰公司”),并以商拓公司入股,发展廖楚辉、杨君、李杨3人(均获刑)为股东,注册成立“绵阳指南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指南针公司”)。
三家公司成立后,李全志、陈秋秋、蒋超、周攀、杨君、廖楚辉、李杨陆续任命王斌、高波、董光瑞、金银4人(均获刑)为公司业务主管,招聘舒怡斐、张军文焱、叶毅等41人为公司业务人员。
三家公司利用被害人初学开淘宝网店没经验,虚构“易卖无忧”“城邦电商有限责任公司”“云淘货源网”“第一课堂运营团队”等名义,在网上推广。当客户在网上搜索“怎么开网店”时,会弹出李全志等人的公司网页,之后被告人以虚假内容的“话术”忽悠被害人购买公司服务套餐,赚取“刷单费”“直通车费”“优质货源费”“代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