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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抽梯案涉事文印店老板娘:是死者多年好友 现在有苦难言

2018-01-31 09:20: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谁之过?四问“城管撤梯致工人坠亡”案

该事件因为涉及工人欧湘斌、施工的文印店、城管以及广告方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各方,因此备受争议。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对于争议点进行解读。

1.城管工作人员将梯子撤走,是否存在执法不当?后来郑州航空港区通报称,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理是否合适?

该事件主要的责任方是城管工作人员,其在施工方明确表示配合拆除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擅自带走施工用梯子,是导致欧某死亡的主要原因。纪检监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对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城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在执法对象没有抗拒执法的情况下擅自把梯子抽走,导致事故发生。至于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后,会不会以犯罪追究城管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还有待观察。

2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死者欧湘斌是想从窗口关电闸时失足坠亡的,其本身有没有过错?

欧湘斌也存在一定过错,在其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冒险,徒手抓绳子往下滑,欧湘斌自身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其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

3.涉事文印店老板刘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警方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是否妥当?

从目前报道的事发情况来看,刘某确有疏忽,但是有的因素不可控制。事件中,防护工具梯子被城管执法人员撤掉,而刘某又很难在短时间找到梯子。并且据媒体报道,欧湘斌要下来时,刘某一再制止他,但最终没能制止他。刘某的行为没有上升到犯罪故意、重大过失的程度,不构成犯罪。刘某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疏忽。刘某在雇主方没有安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让工人施工,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对工人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是要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的。

4.欧湘斌是在为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安装广告牌时因其没有取得安装许可证而被城管叫停拆除,后不慎坠楼身亡。您认为该公司是否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欧湘斌死亡事件中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该公司不必承担责任。但是,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取得安装许可证就让工人安装广告牌,需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但对施工工人的死亡,他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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