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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开涉黄发廊 女孩逃出淫窟又当母亲面遭绑

2018-01-30 11:59:49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从打工仔变发廊老板

蜕变成“黑社会”老大

马宏全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西安市警方专案组50多人兵分多路,很快就将马宏全的来历查得一清二楚。

马宏全1977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秭归县某村。21岁时,好逸恶劳的他因抢劫被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人民币。在狱中他积极表现获得减刑,2001年11月6日被释放。重新步入社会后,马宏全本想打工自食其力,却误听老乡的话步入歧途。

快30岁时,马宏全经老乡介绍到西安打工,在碑林区一家暗地做着涉黄交易的“洗头房”工作。一开始,马宏全的角色是负责望风、招徕客人的马仔,后来专门负责看管店里两三名从事色情服务的女子。其中两名女子此后一直跟随着他,成为他后来坐大当老板后的骨干成员。

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马宏全产生了自己开发廊赚大钱的想法。

2009年开始,32岁的他自己偷偷开了一家涉黄的发廊,但不久就引起了警方注意。2011年,附近的涉黄发廊被碑林警方全部打掉,马宏全的许多同行和老乡被警方抓走。马宏全侥幸逃脱了,但他仍执迷不悟,在西安市东郊某城中村继续开发廊做“涉黄”生意。2012年,马宏全扩大经营,将发廊搬迁至新城区某偏僻路段,投资四五十万元,开了一家足浴店。

马宏全用多年“打拼”出的经验和头脑管理这家足浴店,对管理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还安排专人在店内外望风,一旦发现有便衣警察或可疑人员,即关门或者停下涉黄“服务”来逃避打击。而同时,他注册正式的足浴店,自己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在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外衣,为自己打掩护。

经营涉黄足浴店获取的暴利,刺激了马宏全想当这条路同行业“老大”的想法。他与老乡合作或者吸收亲友投资,在本家足浴店附近又连续开了3家。生意越做越大,马宏全则开始躲在幕后操纵。经法院审理查明,他表面上不再担任足浴店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仍是决策者和操控者。他将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头衔“转让”给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郑某森,而郑某森和负责财务的男子郑某之、女总管颜某苹、谭某松、赵某等11人后来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骨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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