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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1秒刷火车票 互联网黄牛“开挂”何时休

2018-01-30 06:50:2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铁路警方负责人告诉记者,无论何种类型的互联网抢票软件,其实质都是尽力寻找速度最快的服务器,刷票速度也往往是正常购票的几十倍,并通过对12306网站的不断刷新和监控,一旦有人退票,便能迅速发现。“你开一个程序刷,黄牛同时用多个软件刷;你们的家用网速可能只有几百兆,但他们的带宽往往是好几千兆。”

监管更困难

-很多“黄牛”和网络平台号称“代购”,实则以用户本人名义买票,不易被发现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与传统的“加价倒票”相比,如今的很多“黄牛”和网络平台是打着“代购”的名义,并且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需要注意的是,黄牛是通过用自己或他人的名义把票买到,而某些电商网站开发的抢票程序仍然是以用户的名义来买,只是使用了加速程序来实现,买票的名义不是第三方,而是用户本人。

这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倒卖车票行为而达不到刑法规定的上述情节严重标准,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

“如今,代购、代买是存在一定需求,但要严格区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学院副教授戴锐介绍说,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是从正当渠道购票的,就属于合法的民事合同关系;如果以营利(如加价倒卖)为目的、利用非法手段,则有可能涉嫌治安违法甚至刑事犯罪。其中,违法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人有时虽然是以合法手段获得车票,但是以营利为目的,这就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戴锐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售火车票必须经过铁路客运部门考核、获得工商部门批准,同时每张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5块钱,超过此数就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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