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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谎称“冲业绩” 利用同学信息进行贷款

2018-01-27 10:51:1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瑞安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退赔7.5万元,返还给被害人张某。

法官提醒,如今利用熟人关系进行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但凡涉及金钱与个人信息的,都应当慎之又慎,即便对方是昔日好友,也不要轻易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帮助其进行交易。

除此之外,校园贷款等业务兴起,不法人员会以返还佣金的“刷单”为诱饵,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骗取个人信息,建议在校大学生们不要被此类“兼职”所诱惑,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落入骗子的圈套。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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