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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公开喊冤的贪官,正在监狱打扫卫生

2018-01-27 07:31: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编辑岳三猛)2017年12月28日,甘肃高院发布刑事裁定书:兰州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现年64岁的颜承鲁于2012年5月落马,半年后,因受贿1033.8万元、2万英镑,一审获无期徒刑。

听判后,颜承鲁声称“这是不折不扣的冤案,我要上诉”。后来,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颜承鲁)

官方消息显示,颜承鲁现在甘肃新桥监狱服刑。2017年11月10日,刑罚执行机关认为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认罪服法,悔罪态度诚恳,遵守监规纪律,能够按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改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官方还称,该犯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服从民警管理,能够克服自身年老体弱的困难,认真完成监区卫生打扫等劳动改造任务,积极主动,态度端正,较好地完成了监区安排的各项劳动任务,表现良好。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4年3月的颜承鲁是兰州人,曾先后在兰州市政府、市纪委工作。自2007年4月起,颜承鲁先后担任市交通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

2012年12月,颜承鲁案宣判。兰州中院认定,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要、收受他人人民币1033.8万元、2万英镑,已构成受贿罪,故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查明:自2007年4月至2012年4月,颜承鲁先后担任兰州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12年2月被免职。其间,颜承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多个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及个人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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