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广西大圩镇官方禁止“走众亲”:陋习,与走亲戚是两码事

2018-01-24 10:10:3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例如,告示称,组织者以走众亲为由,强行向村民筹款集资,增加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户的生产生活,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再如,告示称,走众亲易被宗族和黑恶势力利用,引发群体性纠纷械斗,破坏社会安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过,仍有不少网友疑惑,禁止走众亲是否意味着对村民走亲戚的限制?

对此,该镇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澎湃新闻,“这是两码事。”他表示,“走亲戚是正常的人和人来往,我们也鼓励,走众亲是以自然村的名义,绑架所有的村民和别的自然村、别人的亲戚来往。”

“比如说打架,你也得帮忙,红白喜事,村里人全部都要来,都是大规模的。”该工作人员透露,参与这些活动的每家每户都要凑钱,少则一两百元,多的可达到一两千元,有些人本来家里就穷一点,搞得劳民伤财。

当地警惕大规模“走众亲”苗头

事实上,据《南国早报》报道,早在2004年3月,灵川县大圩镇就曾发出了禁止走众亲的通告,并发放到各家各户,希望村民们不组织、不参与走众亲活动。此后,该镇的走众亲活动有所收敛。

“每年确实还是有小规模的活动。”上述工作人员透露,政府方面得知这两年坊间有传言要举行所谓“十年大庆”的大规模走众亲活动,所以今年才决定重申一下相关禁令。

对违反本决定走众亲的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官方告示指出,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严从重处罚。

不过,该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政府主要是引导,只要他不违法,我们也只能以引导为主,引导村民不要去参与。”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