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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妇联:建议配偶陪护假延至15天,债务约定纳入婚姻登记

2018-01-21 13:10: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为此,市妇联建议完善上海市婚姻登记制度,明确要求结婚登记时必须对夫妻婚内债务作出约定并予以登记。建议称,由当事人选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举债为个人债务抑或共同债务;在认可共债的前提项下,进一步设立“夫妻一方个人举债共同债务化的认可情形”这一登记项目,明确夫妻债务采用共同制,抑或分别制。在明确采用夫妻债务共同制的情况下,明确债务生效需单方签字抑或夫妻双方签字,并在登记表中附注相关说明,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法律义务和后果。

并且,建立婚姻登记中的婚内债务约定实行附条件查询制度。当事人的婚内债务安排应当是当事人的有限隐私,夫妻一方需要对外举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通过婚姻当事人的授权到民政婚姻登记处进行查询,在履行授权手续后查询夫妻婚内债务安排情况。

在母婴设施、托育服务等方面,市妇联也有所建议。

2017年,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复旦大学课题组调研发现,上海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存在覆盖不均衡、使用率不高、设备不齐全等三方面问题。市妇联建议尽快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和切实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制定分类分级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纳入各类场所建筑设计标准;重点推进交通枢纽中的地铁站、商业中心和公园的母婴设施建设等。

此外,市妇联还将围绕建立“四位一体”托育服务支持体系,开发两孩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等议题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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