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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督查室原主任谢晚林受贿7万多获刑

2018-01-20 15:05:3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原主任谢晚林被刑拘4年之后,长沙中院对其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认定谢晚林受贿7.4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二审裁定书显示,谢晚林于2014年1月被刑拘,2015年12月一审宣判后申请取保候审,并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长沙中院曾三次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认定,谢晚林利用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督办和协调涉土地、环保、电力纠纷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对于谢晚林上诉称收钱系“人情往来”的辩解,二审法院未予采纳。

裁判文书显示,在被纪委调查期间,谢晚林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涉案事实。2014年8月,谢晚林向公诉机关退缴人民币15万元。

协调土地转让纠纷,省政府门口收1.99万

据长沙中院二审裁定书,2010年3月,蓝天公司与宏达公司因40亩土地的转让价格发生纠纷。2010年10月19日,蓝天公司呈请湖南省人民政府督促此事。同日,督查室接到副省长的批示后,由督查室主任谢晚林和副主任刘某督办该事项。

在督办的过程中,谢晚林通过分别做宏达公司和蓝天公司负责人的工作,并三次主持召开协调会,督促双方就土地转让价格、拆迁补偿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2010年12月10日,宏达公司与蓝天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拆迁补偿协议》,由宏达公司转让28418.10平方米土地给蓝天公司,蓝天公司支付价款3266.06万元。

法院查明,宏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了感谢谢晚林督查协调使土地成交,于2010年12月底(2011年元旦节前)的一天,在湖南省政府南大门送给谢晚林人民币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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