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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平外遇“赔偿”10万,用了共同财产?妻子起诉追讨

2018-01-17 15:55: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已婚男子阿星与有夫之妇搞婚外情,不料却被情人的丈夫在家中偷装的针孔摄像头拍下不轨行为,当对方以此为要挟向阿星索要10万元赔偿金时,自知理亏的阿星选择给钱息事宁人,双方还签下“保密协议”。然而,这份“保密协议”却被阿星的妻子阿冰无意中发现了。气愤伤心之余,阿冰不仅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夺女儿抚养权,还提出了追讨一半“私了赔偿金”的要求。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阿冰的诉求。

2010年10月,28岁的阿冰与29岁的阿星经自由恋爱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并在次年8月生下女儿小敏。但两人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阿冰埋怨阿星婚后对家庭不负责任,双方争吵不断,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淡,直到分房而睡、形同陌路。

2016年的一天,为了帮孩子办理上学手续,阿冰在家翻找证件,不料却在卧室的一个抽屉中发现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协议书、收据、收条以及一个U盘。这份协议书及U盘里的内容,对于阿冰犹如晴天霹雳。原来,阿星早就在外面与一名有夫之妇相好。该女子的丈夫阿昆偷偷在家安装了针孔摄像头,于2015年底先后两次拍下了妻子与阿星私会出轨的证据,并以此为要挟,向阿星索要1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2016年1月16日,阿星与阿昆达成协议:由阿星一次性赔偿阿昆精神损失费10万元,阿昆销毁所有证据,并保证不会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就此事向阿星提出其他赔偿请求。当天,阿星向阿昆支付了7万元。2016年4月27日,阿星再次向阿昆支付了3万元余款。

妻子起诉离婚 追讨一半“赔偿金”

阿冰在痛苦之余,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认为,阿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忠诚义务,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也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为此,阿冰将阿星诉至法院,不仅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还请求亲自抚养女儿小敏,同时追讨丈夫为平息“艳照”风波所花费的赔偿金的一半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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