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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砍死老婆 丈夫称其拿40万还偷人被判无期

2018-01-15 08:41:56  中国日报    参与评论()人

蒋某某与程某的儿子证实,父母亲感情不好,经常吵架。母亲不买东西给他吃,经常打他,还没收了父亲给的400元钱。父亲在国外打工至2017年4月份才回国。母亲说4月7日发现怀孕,5月1日就离家去流产了,只给了他40元钱,让他一人在家里上学。5月4日,父亲回来后说母亲电话联系不上。母亲花的都是父亲挣的钱,父亲挣多少钱,母亲就要多少。蒋某某的母亲和死者程某的老家邻居等则称,蒋某某为人老实,不惹事,脾气很好,不喝酒不闹。程某长得很漂亮,在外面听过她跟别的男人的闲言碎语。希望看在小孩和老人的份上,对蒋某某从轻处罚。法庭上,辩护人出具了蒋某某儿子的谅解书,表示对蒋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对蒋某某从轻处罚。被害人程某的母亲也表示放弃对被告人蒋某某的民事赔偿要求。蒋某某老家泗洪县某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蒋某某一贯遵纪守法,和社邻和睦相处,从未做过违规违法的事情,群众联名要求对蒋某某从轻处罚。

辩护人认为,蒋某某主观上没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被害人自己对案件起因也有过错,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某持斧头追砍被害人头颈部数斧,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蒋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系初犯、偶犯,并取得被害人部分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程某对于案件的引发并无过错,但根据具体案情,在量刑时可予以综合裁判。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蒋某某、程某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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