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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终审维持死缓判决 家人称将申诉

2018-01-11 13:15:2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终审维持死缓判决 家人称将申诉

丁汉忠

1月1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公布了丁汉忠故意杀人案的最新进展:该院裁定驳回了丁汉忠的上诉,维持了潍坊中院的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丁汉忠限制减刑。

山东高院认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因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先后持两把镰刀多次砍击拆除其母亲房屋的施工人员,致二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可对丁汉忠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获知最新的裁定结果后,丁汉忠的女儿向澎湃新闻表示,将进行申诉。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56岁的丁汉忠是潍坊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农民,他家并排居住的有六间房屋,其中三间是自家的,另外三间是他父母的,房屋存在权属争议。2013年,该房屋被列入“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因补偿协议未谈妥,丁家一直没有搬迁。

2013年9月25日,丁家山村村委相关人员联系施工人员黄中太、黄国厚等人对丁汉忠父母的房子进行拆除,因此双方发生冲突。在冲突中,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黄中太、黄国厚死亡。

2014年1月16日,潍坊市检察院向潍坊中院提起公诉,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同年7月28日,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立即执行,赔偿两位死者家属各2.1万余元。

同年,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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