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1月8日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称,被告人莫焕晶向法院书面提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并同意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位律师为其辩护。通告称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依法处理。
此前作为莫焕晶代理律师的党琳山则认为,自己在未接到莫焕晶解除代理的书面内容之前,仍是莫焕晶的代理律师。而受害者家属林生斌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不便对此事回应,但希望有关部门尽早查明真相。
杭州中院通报莫焕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辩护
1月8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委托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发布微博称,其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前往杭州市看守所会见莫焕晶时受阻。党琳山和何兵均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今早八点半看守所领导审查完手续后说,‘莫焕晶已经有两名律师了,不予安排会见!’”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受莫焕晶父亲的委托,已同意担任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委托手续也已经提交给法院。
8日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告称:2017年12月21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不服从法庭指挥,擅自退庭,拒绝继续为莫焕晶辩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莫焕晶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通稿中还称:12月27日,被告人莫焕晶向我院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院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莫焕晶提供辩护。12月29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位律师前往杭州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莫焕晶,莫焕晶同意该两位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