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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允许出租住房隔断出租 改造后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米

成都允许出租住房隔断出租 改造后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米
2018-01-04 07:35:21 中国青年网

1月3日晚间,全国20个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的四川省成都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及文件解读文本,出租房隔断间将被允许,集体土地、城中村将可建租赁住房。

隔断房将被允许存在

明确住房租赁租住标准,满足条件的隔断不再违规。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文件同时规定,允许将现有住房改造后出租,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应当以间作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成都公布的文件解读文本显示,上述标准均是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的要求的地方政府出台租赁住房的最小出租单位、最低人均租住面积等标准,作为“群租”治理等管理依据。

此外,因成都尚未出台相关标准,“群租”投诉受理、治理等工作缺乏依据,在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借鉴杭州等城市经验,从而明确成都现有住房改建出租的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最低人均租住使用面积等租住标准。

成都还将加强集中出租管理。集中出租住房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5间以上或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0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下一步成都将根据“合理合租”与“非法群租”的标准进行界定,开展住房租赁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群租”等违规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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