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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给警车开罚单 因公还是因私警务督察已介入

2017-12-30 09:10:21  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    参与评论()人

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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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群众给“违停”警车开“罚单” 警务督察已介入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殷旭陈雯婷)最近,一位群众手写的罚单被贴在了汉中市公安局文柳分局的警车上,群众称警察在上班时间看古玩,民警称他们是在执行公务,那么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记者前往事发现场进行了调查。

从照片中可以看到,一辆停靠在汉中城固汉白路天桥附近的警车被贴上了一张手写罚单,罚单落款为“人民群众”,内容为:陕F0969警,违停时间之长,上班时间开着警车看古玩,请务必到城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那么,这辆警车是否违停?警察是否真的在上班时间看古玩?记者来到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调查发现,当时警车停放的位置属于机动车行车道,并不是路边的划定的停车位。但是按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那么,这辆警车当天为什么会停放在这里呢?警察到底有没有去过古玩店呢?在距离警车停放位置大约50米处,就有一家古玩字画装裱店,店主梁先生表示,当天确实有警察来过他的店。

古玩店店主梁小龙:“他们跑过来,他们有公事干,顺路跑过来问了一下。”

梁先生说,当事民警姓李,是他的朋友,之前,他曾向李警官反映过一条案件线索,而李警官之所以到他们店里,也是来调查那条线索的。

古玩店店主梁小龙:“因为我跟那个警察原先也认识,我也相信他,有些啥事我就问他,他过来,就遇到了这么个情况。”

记者:“那车和警察是哪里的?”

古玩店店主梁小龙:“警察是柳林(文柳分局)的,车也是柳林(文柳分局)的。”

记者随后来到了汉中市公安局文柳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当事警车是交警大队的车,警察是汉中公安局文柳分局刑警队的民警。事发当天,两位民警开着车,去城固县公安局还宣传展板,在回程的途中,到古玩店调查线索。目前汉中市公安局表示,警务督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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