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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潜规则曝光:比门店价贵一倍 70%的营业额来自外卖

2017-12-28 19:28:27  央视财经频道    参与评论()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付费搜索也是广告的一种类型,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不能侵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过,付费搜索的具体类型尚未达成共识,除了搜索引擎为主体的付费商业行为以外,其他平台为主体的付费信息服务性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消费者应该知道,购买的外卖是不是广告。如果是广告,外卖平台需要明确标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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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给差评后遭骚扰外卖小哥因差评被罚款匿名评价形同虚设

外卖平台差评机制缘何成矛盾“导火索”

调查动机

通过外卖平台订餐,已然成为不少人的就餐选择。出于畅通消费者维权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外卖平台大多设立了对外卖小哥的评价机制。然而,这项评价机制在实践中却有些走样——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意给差评,外卖小哥因此被罚款白干一天,双方的矛盾由此引发,甚至出现一些纠纷。一项有着良好初衷的评价机制,缘何成了矛盾“导火索”?

订了外卖,超出送达时间一小时。打电话问外卖小哥,外卖小哥挂电话;打电话问商家,商家说外卖小哥没来取餐。

饿了一个多小时,北京市民蒋雪莲准备投诉。商家一直向她解释外卖小哥的各种不容易,客户投诉会导致外卖小哥被扣钱。

最终,蒋雪莲选择了自认倒霉。蒋雪莲这么做,并非因为接受商家的劝说,而是担心因投诉或给差评引起骚扰、报复乃至更极端的行为。

这些担心并非杞人忧天,而是已有案例出现。“虽说网购、外卖等都有用户评价机制,但看看那些因给差评引发的威胁、伤人事件,谁还敢投诉、给差评。”蒋雪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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