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在湖南省高院的“数字化加工现场”见到,四十多名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忙碌着。他们将湖南高院1949年至今的卷宗进行整理扫描归入电子档案。湖南高院档案科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案卷70%是永久保存,20%是长期保存,10%是短期保存,全部进行电子扫描后,档案就不分保存期限了。
“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系统的建立,带来的高效是显而易见的。”董保国介绍,“比如高院法官想了解某市中院的一份判决,在案卷没有实现电子化前,程序是先发函过去,那边再去档案馆调取,然后再邮寄过来,时间长的话可能要个把月,而电子化后,法官通过网上档案管理审批程序,顶多个把小时就可以看到这份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