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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试管婴儿该判给谁 讲情还是说理引发讨论

2017-12-27 08:56: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父母离婚,这个试管婴儿该判给谁

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女方生了孩子,讲情还是说理,引发热烈讨论

整整两年五个月,她再没见过自己的儿子。

那天,妹妹在楼下大喊,“阿姐,孩子,孩子被他们抱走了”。陈萍(化名)像发疯一样,推开夫家前来劝和的亲戚们冲下楼,跑过桥,对岸哪还有儿子的身影啊!

一个月前,离婚官司判下来,一审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林伟(化名),陈萍想不通——林伟患有无精症,孩子是当时在林的同意下,陈萍通过妇保医院精子库精子和自己的卵子受孕而得的试管婴儿。用陈萍的话来说,又不是他亲生的。

从陈萍的代理律师提供的一审临海法院判决书看,案情不复杂。2009年,双方结婚;2013年底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有了孩子;2015年7月,女方起诉离婚,2015年8月,法院驳回。(通常,如果没有家暴等特殊情形,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通常是不会直接判离的)

2016年,女方再度起诉,今年11月7日临海法院一审判离,孩子归男方抚养。在孩子抚养权判归父亲这一点上,法庭考虑到的因素有“孩子跟父亲生活了将近三年,对现有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较为熟悉”,“男方丧失生育能力”等。

陈萍和林伟今年三十出头,是父母介绍认识结婚的。“感情一直不好”,陈萍说,林伟就像个孩子,成天玩,玩游戏,晚上迟归。后来林伟被查出患有无精症。

在省妇保,经历了三次人工授精两次试管婴儿,陈萍终于受孕成功——她说自己住院三个多月,林伟来探望不过两三次。孕8月时,孩子早产,患先天性心脏病,“只有我一个人抱着孩子到处求医”。所以等孩子2岁多,陈萍还是提出了离婚,“自己带,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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