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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和亲儿子争房产 拿假证明带假儿子打假官司

2017-12-25 05:55: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但小曹在案的证言则显示,自从2015年下半年,父亲因为赡养纠纷把自己告了之后,就不再和父亲来往。法院调查结果也显示,曹某起诉状上被告联系方式里留的手机号码,实际也在曹某本人名下。

法庭上还当庭播放了曹某和假儿子从进法院、案件以及在法庭内答辩的视频资料。记者看到,在法庭外,曹某和假儿子见面后只简单点了下头,没有过多寒暄,二人便很有默契地进了安检大厅。在法庭里,法官核实二人身份的时候,两个人也都显得很自然。

宣判

因虚假诉讼获刑9个月

检方认为,虽然目前假冒小曹的男子尚未找到,曹某也辩称不认识此人,但他在明知该人并非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仍与其共同出庭,未提出异议并同意该人答辩,致使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房屋产权,后真正的儿子小曹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曹某的起诉、应诉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调解协议也侵害了儿子小曹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认定曹某构成虚假诉讼罪。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在明知被告并非儿子本人的情况下进行虚假诉讼,侵犯了他人合法继承的权利,造成原审遗漏当事人,实体处理错误,致使原审继承纠纷一案提起再审,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曹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等我出来了,这房子我也不折腾了,等我死了,我儿子他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曹某说。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

多发离婚房产类案件

丰台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所谓虚假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当事人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能够取得各种生效民事行政法律文书的方式,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的方式,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虚假诉讼案件多发生在离婚、分家析产、赠与、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企业破产等纠纷中,且多存在以下情形:

首先是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其次,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第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第四,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第五,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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