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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相继去世 男子拿房被要求证明是“唯一继承人”

2017-12-21 09:45:2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太不容易了。”昨天下午,张铁成听说自己胜诉后,唏嘘胜过了喜悦。由于父母和独身的哥哥都去世了,而父亲生前还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没有领取,为了证明自己是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张铁成先后去了拆迁办、公证处、公安、民政、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才终于拿到了一纸胜诉判决。昨天下午,北京市一中院二审撤销了原审判决,判令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龙泉镇政府将安置房屋交付给张铁成。

昨天,张铁成(左一)在法庭上等待宣判

昨天,张铁成(左一)在法庭上等待宣判

父亲去世遗留一套安置房

张铁成家共有兄弟两个,母亲早在1985年就去世了,是父亲张树祥将哥俩拉扯大。1999年,村里重新批给张家一块宅基地,张树祥在宅基地上盖了几间平房。

2012年6月15日,村里拆迁,张树祥作为被征收人与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安置给张树祥一套两居室,一套一居室,其中那套两居室安置房很快就交付了,父子三人也住了进去。而另一套一居室是期房,张树祥只选定了房屋,没有拿到钥匙。

而就在这套房屋建造期间,张铁成的父亲和哥哥先后去世。其中父亲张树祥于2015年12月7日死亡,哥哥张铁军于2016年7月2日死亡。

难以公证无法继承打官司

父兄死后不久,期房盖好,同村的其他人都陆续拿到了钥匙,而当张铁成去领钥匙时,却遭到了拒绝。

“他们让我证明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说要么有公证书,要么有法院判决。”于是,张铁成拿着派出所开具的家庭关系情况、父亲和哥哥的死亡证明、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哥哥张铁军未婚无子女的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被拆迁房屋宅基地情况等材料来到公证处,希望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公证处说,还要让我找到我的舅舅和姨他们一起过来签字。”张铁成说,自家拆迁的宅基地是1999年村里批给父亲的,而母亲早在1985年就去世了,所以宅基地和母亲没有关系。此外,由于母亲去世时他才5岁,之后和母亲家那边的亲戚也断了联系,要找齐那边的亲属一起去公证处签字,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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