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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女性 女方收8万元作伪证称是"男女朋友"

2017-12-20 08:20:20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男子涉强奸案给钱求撤案被数罪并罚)

正义网泉州12月18日电一场在办强奸案,当事女子却突然跑到公安局称与涉案男子是“男女朋友”关系要求撤案,难道真如其所说的是男女朋友间“闹着玩”?

日前,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方某与被害人小雨(化名)及小雨的几位女性朋友在市区某娱乐城包厢喝酒,喝至5时许,大家离开娱乐城,此后小雨回到自己租住的丰泽区东湖街道某大厦。不想,在租房内,方某突然闯入,强奸了小雨。

关键词:伪证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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