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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厅一处长私定课本受贿168万 获刑2年

2017-12-18 14:46: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吴国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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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国友受贿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间,吴国友利用其担任广西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实验教材以及中小学用书目录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广西某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韦某的请托,为上述公司发行的《实验报告册》等书籍列入广西教育厅审定的广西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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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吴国友的关照与支持,并希望日后继续得到吴国友的支持与帮助,2005年至2013年间,王某先后给予吴国友人民币164万元,韦某给以吴国友人民币4万元。后吴国友主动退回赃款。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国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6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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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友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吴国友已全部退回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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