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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加聚餐饮酒死亡 邀请的朋友被判赔6万

2017-12-18 04:46: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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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聚餐厨师醉酒身亡11名同事被判赔】

厨师聚餐醉酒亡11名同事被判赔

为庆祝新年,本市某五星级酒店厨师长在跨年夜这天宴请19名同事。然而,一场热闹的同事聚会却以悲剧收场——当场醉倒的李某被送至医院抢救了半个多月,终因酒精中毒身亡。李某的家人认为,同饮者未尽提醒义务且延误送医,后做出拒绝洗胃的决定也是造成李某死亡的原因。为此,将19名同事告上法庭,索赔136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因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是陪同人员做出拒绝洗胃的表示,一审判决当晚送医的11名同事负有轻微责任,共同赔偿李某家属7万余元且责任均摊。

事件经过跨年夜聚餐厨师醉酒身亡

35岁的李某是本市朝阳区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副厨师长。2015年12月31日晚11点下班后,为庆祝跨年夜,也为了感谢同事们一年来的辛苦,厨师长柴某以个人名义,宴请包括李某在内的酒店19名厨师到餐馆吃饭。聚餐免不了喝酒,一行人自带了很多啤酒和白酒。

路上车辆和行人稀少,还在营业的餐馆也不多。大家步行来到位于朝阳区农展馆南路的一家火锅店。等聚餐开始时,已是夜里12点了。据李某家属事后提供的照片,同事们举杯庆祝,气氛非常热烈。

当晚大家都喝了不少,李某和另一名同事当场就喝倒了,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同事输液后恢复了状态,自行回家,但李某却在当天中午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一直在急诊重症监护室抢救。2016年1月17日下午,李某因酒精中毒引发的脏器衰竭死亡。

家人诉赔聚餐同事未尽提醒劝告义务

正值壮年的李某是家里的顶梁柱,母亲视力残疾,家里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事发后,一家人悲痛不已。李母的精神受到了极大刺激,会将陌生人当成自己的儿子。而李某的妻子因为办理后事也失去了工作。

虽然李某自己饮酒过量身亡,但家人认为,一起聚餐的同事应当负有很大的责任。李某当场醉倒趴下的时候应为最佳抢救时间,如果及时送医院,就不会出现生命危险。

据家属说,当晚李某醉酒昏迷之后,聚餐并未停止。李某直至凌晨2点25分才被送到医院。根据医院病历记载,“拒绝洗胃检查,要求输液”。当时,李某已经昏迷,家属还未赶到医院,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有同事向医生做了“拒绝洗胃检查”的不当表示。正是这个极为不当的行为导致了李某的死亡。

此外,一起聚餐的同事未尽到互相提醒、劝告的安全注意义务。为此,李某的父母、妻子和女儿将包括厨师长柴某在内的19名同事共同告上法庭,要求承担70%的责任,19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同事辩解醉酒后及时送医并自发捐款

据悉,李某和同事们平时关系非常融洽。事发后,大家自发捐款1.6万元给李某的家人以示安慰。不过,对于原告的起诉,19名被告都不认同。

柴某等人说,当天聚会并未携带大量白酒,仅有的白酒也是由李某安排一名同事带去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聚餐时想喝白酒,柴某曾表示拒绝。聚餐期间,他们也没有任何劝酒行为。

同事们回忆说,当天凌晨1点10分左右,李某出现醉酒状态,有少量呕吐,被同事扶到洗手间。当时,李某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另一名同事也喝多了,但没有李某严重。十分钟后,柴某和同事叫了出租车和一辆滴滴专车,一起将两名醉酒同事送往朝阳医院。李某乘坐的滴滴专车的出行APP行程显示,凌晨1:37专车到达医院。因此,不存在延误最佳抢救时间。

此外,所有人均没有向医生表示过拒绝洗胃及其他任何检查,并在家属到场之前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被告方都没有医疗专业知识,入院后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不可能单独拒绝其中一项检查。

柴某等人表示,按照医疗常识,洗胃是带有破坏性的检查,他们没有权利拒绝或同意,而是应由家属决定。根据侵权法相关规定,如果认为洗胃是急救措施,无论被告是否同意,医院都应该采取急救措施。“病历显示拒绝洗胃是医生自主填写,但未有死者家属或被告方做出拒绝洗胃意思表示的证据,故造成李某死亡原因之一拒绝洗胃不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方还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完全意识,也应清楚过量饮酒对身体造成的不良影响,但其对自身缺乏应有的安全注意,在饮酒过程中并未进行自我控制,从而导致过量饮酒,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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