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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尚智 赵雅儒
11月16日,成都买房进入了“公证摇号”时代,但购房人如何参与购房登记?公证摇号具体流程是什么?
12月15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为确保公证摇号买房全面准确落实,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了两份摇号买房细则文件,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及购房人了解和熟悉公证摇号的流程。细则将从从12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相关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了《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一》)。它特别强调,购房登记阶段应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并保持购房的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及身份证明)一致。记者梳理了五大重点,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不得设置“全款支付、捆绑销售”等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等。
关键词:棚改户
棚改户优先购买 购房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
《指引一》表示,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按此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购的套数。不过,只需确定该批次房源套数,无需确定具体房号。
不过,《指引一》也强调,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不在此列。登记购买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上述房源数量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