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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房地产公司卖房 县长让贫困搬迁户团购

2017-12-15 02:06:1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典型案例。

1 刁难村民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兵昌故意刁难困难群众问题

该村村民董某某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并多次向村委会提出五保供养申请。李兵昌以董某某的弟弟生育二胎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长达3年不予办理。此后,有关部门认定董某某的弟弟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责令李庄村启动董某某五保受理程序。2016年12月,在村民代表会议对董某某五保供养申请进行民主测评时,李兵昌误导群众代表,将董某某五保申请故意曲解成低保申请,导致评议未通过。李兵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被脱贫”

湖北省武穴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船检股副股长、驻石佛寺镇孙福二村第一书记刘素兵等人弄虚作假,使尚未脱贫户“被脱贫”问题

2016年10月,在孙福二村脱贫验收中,刘素兵和该局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人员项明强为使贫困户孙某某达到脱贫条件,在孙某某没有养鸡养猪的情况下,虚报孙某某当年养鸡养猪收入8018元,致使不符合脱贫条件的孙某某成为脱贫户。刘素兵、项明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挪用低保

湖南省绥宁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管理局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

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绥宁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管理局挪用低保资金140多万,为21所敬老院采购安装电器等设备,且未按规定组织询价或招标,采购价明显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县民政局计财股负责人彭慧先后5次收受供货商现金4.09万,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于美英2次收受供货商现金2000元。彭慧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于美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非税管理局局长、政府采购办原主任张贻华,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开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和平因涉嫌其他职务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失职失责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政府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3年5月至2017年1月,下溪乡政府在低保动态管理中,对辖区低保户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该检查而未检查、该发现而未发现有关问题,致使该乡46名村民去世后,低保补助继续发放,涉及资金共5万余元。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杨超,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陆灿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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