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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集体土地盖近4千平米房 骗取国家补偿款600万元被查

2017-12-12 10:25:1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呼和浩特市警方日前侦破一起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获得巨额补偿款编造事实,时任村委会负责人审核不严,导致李某某用已被拆迁的非法建筑院落,骗取了国家占地补偿款600万元。

该局经侦大队民警日前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黑土凹村村民李某某,受7名村民委托领取了共计6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民警发觉此事有疑点,进行了初步调查。

被拆迁的院落占地3881平方米,民警查阅拆迁补偿档案发现,该院落宅基地转让收据开票日期为2005年12月,注明的宅基地共有8处,收据上签字的是杜某某。民警在档案中还发现一份委托书,其内容为7名村民委托李某某全权负责处理拆迁补偿事宜。

民警随即对有关村民进行谈话,发现杜某某系李某某的妻子,被拆迁的院落是李某某自己占地盖起来的,且其面积超过了国家补偿规定上限。李某某为了获得巨额补偿款,便编造出另外7名村民在该院落拥有宅基地的虚假事实,与他们签订了委托书,并索要了他们的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

掌握相关证据后,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李某某2003年迁户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黑土凹村,负责给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开车。那张写着杜某某名字的宅基地转让收据,便是用来抵顶其给王某开车工资的。

随后,李某某私自占用了集体土地围院盖房。2011年,由于该院落属于违章建筑,被地方政府依法拆除。2015年,该村开展拆迁工作时,时任村委会负责人在未做核实工作的情况下,在李某某的院落产权证明上签字,致使李某某用虚假材料骗取了共计60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及为其产权证明签字的王某某等4名时任村委会负责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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