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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首日庭审全记录:控辩双方激辩凶器来源

2017-12-12 04:40: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2月11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遇害案在日本东京开庭。面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陈世峰只承认对刘鑫的恐吓罪,不承认对江歌的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辩护律师称,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案发时由刘鑫递给江歌,被告人与江歌在夺刀争执的过程中误伤江歌,致其死亡。期间,江歌多次用手肘按门铃,但在屋里的刘鑫始终没有开门。辩方律师还提到,根据报警通话记录,刘鑫在2016年11月3日00:16报警时,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澎湃新闻根据首日庭审记录、江歌与刘鑫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此前的公开报道,初步还原了案发经过,但最终事实仍需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庭审现场手绘 澎湃新闻记者 李媛 图

案发始末

2016年11月2日14时20分左右,陈世峰到达江歌在东中野租住的公寓,寻找刘鑫。

15时07分,刘鑫发微信给江歌告知先前按门铃的人是陈世峰,两人同时问了对方一句:“陈世峰怎么找来的?”刘鑫称不知道。江歌嘱咐她不要开门。

15时20分,刘鑫又发微信给江歌,说陈世峰知道自己一人在家,“他好可怕”。江歌说他是跟踪狂,想要报警。

“你别报警,我在这住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刘鑫回复。

15时31分,刘鑫又发微信给江歌:“你就装下班回来把他赶走,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江歌问她陈世峰再来怎么办,“他太恶心了”。刘鑫回复:“你回来就装偶尔碰到他,问他怎么知道地址的,然后警告他再来就报警。”

将近16时,江歌回到公寓,在家门口赶陈世峰走,并与其发生争执。15时54分,刘鑫给江歌发微信,让她进屋,“三叔(江歌昵称),进门。不要跟他吵,别生气。”

据朝日新闻报道,当天傍晚,住在附近的一名70岁老太看见,两女和一男在公寓二楼走廊用中文吵架。之后,三人移动到了公寓一楼入口处,争吵持续了20分钟左右。

随后,江歌和刘鑫二人离开公寓去东中野站坐车,陈世峰尾随。17时,江歌和刘鑫在新宿站分开,陈世峰跟随刘鑫从新宿站坐到神保町站,一直到刘鑫打工的地方。

在电车上,陈世峰给刘鑫发了她的内衣照,威胁称:“我可以给你妈妈联系”“我有你爸爸电话”“还有视频你想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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