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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遭城管拆违后驾车撞人致2死8伤 一审获死缓

2017-12-10 10:52:1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2月6日,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钮卫荣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钮卫荣系苏州吴江区一个体户,2016年5月1日,苏州吴江区七都城管执法队对钮卫荣搭建违建进行拆除。拆除完成后,钮卫荣驾车冲撞城管队员、拆除工人、群众等,致两死八伤。据此,苏州检察院指控钮卫荣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钮卫荣辩称其并非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而是操作失误,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其辩护律师调取的证据显示,钮卫荣两年来共有31次违章记录且被计分高达111分,被处罚款达6250元,“是钮卫荣驾驶技术不好导致撞击人群。”

不过,法院并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鉴于本案系由拆除违章搭建争议所引发,并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钮卫荣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城管拆违后遭人驾车冲撞

钮卫荣案一审判决书显示,现年50岁的钮卫荣系苏州吴江区七都镇一个体户。

苏州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1日上午,吴江区七都城管执法队对被告人钮卫荣搭建的位于七都镇庙港社区盛庄村3组村道边的违章建设进行现场拆除。拆除完成后,当城管队员、拆除工人、周围群众步行在村道上时,钮卫荣为泄私愤,突然启动其驾驶的小轿车,高速冲撞步行在该村道上的人群,至多名城管队员、拆除工人及周围群众受伤。

其中,两名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另经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的伤势构成轻伤,还有六名被害人的伤势构成轻微伤。钮卫荣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两名死者是城管找来的一个拆迁工人和钮卫荣的一个亲戚。

撞人事件发生后,被告人钮卫荣驾车逃离现场。当天11时许,钮卫荣驾车至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钮卫荣为泄愤,采用驾车撞人等危险方法冲向密集人群,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致二人死亡、二人轻伤、六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相对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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