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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岁老人被关猪圈 照顾老人的儿媳被警方控制(3)

93岁老人被关猪圈 照顾老人的儿媳被警方控制(3)
2017-12-08 10:51:08 中国青年网

在医院里,当地居民朱宜圭告诉记者,龚金秀有老年痴呆症,前一段时间,摔了一下花了300多元医疗费。

“王彩虹以前有精神疾病,曾去过医院,有时候发病了会满山跑。”朱宜圭说。

王彩虹的母亲谢女士说,自己也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子女很少过来看她,她眼睛看不清,平时都是自己生活。问起王彩虹的情况,谢女士表示不清楚。

目前,龚金秀由大儿子、二儿媳陪护,情况暂时稳定。双峰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依法对老人的儿女进行了教育训诫。

相关部门将监督子女赡养老人

双峰县沙塘乡民实村联村工作组组长彭鹏展说,12月6日中午,村支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通知了乡干部,然后快速将龚金秀接出来,临时安置在二儿子二儿媳那里。回来后,当即开会讨论如何妥善处置这一问题,当地卫生院介入后,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送到了县医院,现在病情稳定。

胡鹏展说,他们召开会议后,要求龚金秀在外地的儿子回来。老人的孙子、孙女也赶到了医院,对老人的治疗进行安排。12月7日上午,他们还召开了关于老人的专题会议,对龚金秀后期的生活做了妥善安排。另外,乡党委、乡政府、村委会会监督此事。

双峰县公安局政工室刘警官说,目前,警方已经将王彩虹暂时控制了,具体情况还在调查取证。

虐待家庭成员可判7年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对亲人的伤害不只是家事和道德问题,还会因此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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