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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住院期间用酒将狱警灌醉逃跑 狱警获刑9个月

罪犯住院期间用酒将狱警灌醉逃跑 狱警获刑9个月
2017-12-07 10:20:03 中国青年网

灌醉狱卒后逃跑,这种古装武侠剧中经常出现的场景,真的在现实中上演了。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期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11年在湖北省蔡甸监狱服刑的罪犯雷某,在医院病房里不穿囚服不戴手铐脚镣,用狱警手机联系外界点餐并点了一瓶白酒,将狱警灌得开始说胡话、之后去违规睡觉,从医院逃跑。

记者获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判处狱警黄某有期徒刑9个月。

住院未穿囚服没戴戒具

该案逃跑的服刑人员雷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湖北省赤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服刑期间因患右输尿管中段结石、右肾多发结石、右肾多处积液,经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2016年9月19日被湖北省蔡甸监狱送至武汉市汉阳医院住院治疗,9月22日实施了碎石手术。

根据湖北省蔡甸监狱按照司法部及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文件作出的明确规定,该罪犯的具体监管措施为:每天安排四名狱警为一个监管小组轮班值守,并指定一名狱警为组长,保障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监狱监控中心和监狱领导报告情况,接受监狱领导查岗。罪犯必须配戴手铐、脚镣、非检查需要不得打开。

2016年9月23日,蔡甸监狱指定由该监狱七监区副教导员何某任组长,七监区三级警长黄某、狱警李某和万某为组员,成立监管小组负责值守看管雷某。

当日10时20分,黄某、何某到汉阳医院接班值守,万某于15时到达监管病房值班,狱警孟某于19时许应李某的委托,来到病房顶替李某值班“点名”。

当时,黄某和何某已经注意到,雷某在医院里未加戴戒具、未着囚服。但他们没有按照规定,给雷某配戴手铐、脚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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