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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时右臂受损 医院助娩用力不当担责7成(2)

婴儿出生时右臂受损 医院助娩用力不当担责7成(2)
2017-12-06 14:31:27 中国青年网

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医院虽对鉴定意见不予认可,但并无证据证明该次鉴定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因此,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本案审理的依据。最终,琅琊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七成赔偿责任,赔付治疗费2.2万余元。

法官说法诊疗活动有错要担责

“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要担责。”法官介绍。

法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司法鉴定认定滁城某医院的诊疗存在过失,且参与度约为70%。因此,法院最终认定滁城某医院的过失,与婴儿的损伤存在大部分因果关系。(汪玉芳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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