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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录音指法官造假应付检查 法院:未造假但言语不当

当事人录音指法官造假应付检查 法院:未造假但言语不当
2017-12-01 08:05:58 中国青年网

官司赢了,欠款仍迟迟要不回,债权人贾丙西遇上了“老赖”。更闹心的是,他认为执行法官骗了他。

贾丙西是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的一名机关干部。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作为申请执行人,他曾被迫应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要求,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笔录上签字,以应付省高院的检查。可在他配合签字半年后,法官仍未兑现执行案件的承诺。

贾丙西称他在法院签字时曾录音,他提供的录音里,有人要求他签字时反复说:“你不配合法院工作,我凭啥给你执行案件?”

11月27日,栾川县法院回复澎湃新闻称,法院工作人员并未让当事人签字造假应付检查,不过执行人员“说出了不当语言”,已对当事法官赵新普做出约谈处理,并在执行局开展作风整顿。

11月29日,贾丙西向澎湃新闻表示,栾川法院和当事法官并未“正视问题”,他已向河南省高级法院举报。

当事人:执行局法官要求签字应付检查

这起判决已经生效的借贷纠纷案,发生在2013年。当时贾丙西在栾川县黄金管理局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局办公楼“黄金大厦”项目的筹建工作。承建这个项目的,是洛阳市昌成建筑公司栾川分公司。

“老板没有钱,让我联系朋友先给他垫些钱。”贾丙西说,当年7月,他借了5万元给昌成公司栾川分公司,用于办理项目的前期审批。此外,他还先后介绍下属李海荣、朋友刘万在,分别借给这家公司1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看到,昌成公司栾川分公司出具给贾丙西等三人的收据,一共3张,借款总额25万元,均盖有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并有财务人员的签字,约定的利息均为“月息2分”。

“后来项目没有搞成,分公司的老板也跑了。”贾丙西说,他和李海荣、刘万在迟迟收不回借款,便起诉昌成公司栾川分公司及其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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