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独生子女照料假,每年带薪不超过7天。老年人进景区免门票的年龄“门槛”降到65岁……
诸如此类的新规,四川正在热议!
新规
11月28日,《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回应现实热点问题,将前期引起全社会热烈讨论的独生子女照料假再次进行调整。
四川独生子女照料假怎么请?
可以请多少天呢?
看这
热点1:独生子女照料假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
此番,《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调整,提出: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热点2:老年人景区门票减免
老年人参观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以及国有文物建筑和遗址类博物馆,四川此前一直实行对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免收门票的政策。
关于老年人优待门槛年龄设置的问题,《条例(修订草案)》结合各方意见做出修订:
从现行的70周岁降到65周岁,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老年人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