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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校长退休后获刑:把购物卡当正常往来 称不算受贿

2017-11-28 08:46: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庭审现场

研究案情

检校交流

日前,由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李富山贪污赃款予以退还,受贿赃款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帮朋友忙,“好书记”冲破了为官底线

2014年8月29日,李富山被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省纪委于同年9月26日将此案移交山东省检察院。9月30日,山东省检察院指定济南市检察院管辖,该院于10月8日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富山立案侦查。经山东省检察院决定,三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五个月,其间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5年5月21日,该案被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李富山在庭上的懊悔并非一时的有感而发。这位老共产党员,在2003年以前,本是群众口碑极佳的好书记。那时的他担任苍山县委书记、临沂市罗庄区区委书记,兢兢业业、奋发有为,单位的同事对他的评价也很高。而自2003年调任临沂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后,由于正值临沂城市建设大发展时期,李富山手握实权、位高权重,成了许多房地产开发商“追捧”的对象,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从此,李富山踏上了长达11年的贪腐之路。

谈及第一次受贿的情形,李富山回忆称,当时是他刚上任一两个月的时候,李某请他帮忙补办土地证。在此之前,他一直坚守拒腐防变的为官底线,拒绝过很多人的诱惑,但因为这个李某和他是同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是老朋友了,以前还经常帮衬他,关系非常好,实在很难开口拒绝。而且李富山自己也侥幸地认为,帮忙办证这件事是走正常手续,不算是违反原则,帮忙也是举手之劳,于是就收下了李某送来的5万元现金,随即帮他补办了相关证件。

李富山回忆说,当时因为是第一次收钱,确实也惶恐过,但一想,这不算什么违纪违法的大事,后来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谁知,正是这次的帮忙彻底冲破了李富山的为官底线。从此,对于朋友的求助,他都来者不拒,能帮则帮。对于上门送礼的,即便明知是为求“关照”,他也少有推辞。渐渐地,李富山在受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严惩贪腐的高压态势下,他依旧心存侥幸、不知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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