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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30天上班336小时合法 台网友:积假去天国喽

2017-11-27 19:10:16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劳动部”官员对此不愿正面回应,仅说此班表为“极端案例”,在企业使用率不高且总加班时数也未达“过劳”标准,再度引发争议。徐永明说,“劳动部”不该再用“极端案例”糊弄民众,而是要清楚表态到底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修法”后果,要不要再修正。

徐永明说,此次“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显是仓促推出,“劳动部”不只没有客观数据说明,更被发现没有能力掌握“修法”后果,只会制造更大的“过劳黑洞”。他说,当过去的违法班表都将合法后,“例外”也将成“常态”,“劳动部长”却只盼企业自律,“‘劳动部’的无能,一再令人失望。”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邱羽凡接受媒体访问时也指出,劳工只要发生一次过劳,健康就永远救不回来,并不是先休息比较多时间,就能工作时间更长;她认为,法律应是最低的标准,若法律都无法防止“极端案例”产生,“那要法律做什么?”。

社运人士王奕凯说,自去年“劳基法”修正后,“立法院”就常收到运输业者的陈情,要求修正排班间隔11小时的法案,因为若改成11小时,司机就不能一早6时出门开到晚上10时,对业者来说很不方便。

民众抗议“一例一休”。(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民众抗议“一例一休”。(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王奕凯还透露,要求将“7休1”规定松绑的其实是旅游业者,有不少业者都抱怨,10日旅游团之类的长时间团,在“7休1”规范下导游和司机都要中途换人,十分不便,因此陈情希望放宽。王奕凯说,大多业者陈情时,只要求“核实计算”和“加班时数上限提高”2项,但“劳动部”最后却一次修了5项,让资方大喜,有如“要5毛给1块”,“我陈情才2条你竟然给5条,我还不爽吗?”

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修法’就是要避免极端出现,你还鬼扯极端”、“有漏洞可钻的错不在钻漏洞的人、而是明知漏洞却不补的人”;也有网友讽刺说,“超爽der,这样可以积假出国了!去天国……”、“功德累积到爆”、“台湾经济要飞天啰”、“没关系啦,大家一起用命做功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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