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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勒死脑瘫女儿被判15年 称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2017-11-26 07:30:43  新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狠心父亲勒死脑瘫女儿男子一审被判15年

本报记者戴月16岁,本应是花季年龄,可少女李某的生命却终结在这个数字上。2017年4月10日晚,自幼脑瘫、一级智力残疾人李某被亲生父亲李某某在香坊区租住的房屋内用电线勒住颈部致死。昨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了这起故意杀人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男子一审被判15年

“我把女儿杀了”

4月11日7时40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男子李某某的电话报警,称其在香坊区某小区的家中将女儿勒死。

警方出警发现,室内有一女子躺在床上已死亡,于是将在现场等候的报警人李某某带回审查。经讯问,李某某对其杀死女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被关押至看守所,并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昨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步延胜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庭审中,通过李某某现场及之前的供述、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将这起父杀女的悲剧渐渐还原。

“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李某某是吉林人。女儿1岁多时,因为不会走路,说话口齿不清,被医院确诊为脑瘫、一级智力残疾人。李某某和妻子领女儿四处求医,虽有好转,但孩子生活仍不能自理。女儿8岁时,妻子因为李某某嗜酒、两人酒后经常打架与其离婚。这之后,李某某曾再婚,但仍是因为嗜酒,且酒后打人等原因再度离婚。

后来,李某某在哈市找到当保安的工作,并在香坊区哈平路租了一套房子,把女儿接到哈尔滨共同生活。

2017年4月10日晚上,李某某下班回到了出租屋。那天,女儿来月事,弄得卫生间到处都是,李某某说了她几句,她没作声。女儿对李某某有敌意不是一天两天了。孩子大了,和父亲交流比较少。因为李某某管教她,她总和父亲对着干。

吃晚饭时,李某某喝了2两白酒。晚上11点多,他喊女儿去烧水洗脚,女儿却一直磨磨蹭蹭的,李某某看着来气。躺在床上,李某某想着这些年,他领着孩子四处求医,多年拼命工作积蓄却花费一空。他每年打工能赚2万元钱,可给女儿治病,一年就要花两三万。生活入不敷出,还要靠别人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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