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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抛出高回报“吸金” 10人贪图高息损失4383.7万

2017-11-23 05:56:1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一年多时间,广东籍女子陈晓霞与人合谋以“借款”投资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10人款项4683万元。此外,她还使用无效票据骗取他人300多万元。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晓霞犯票据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35万元。

高额利息借来4683万元

陈晓霞32岁,广东省化州市人,2011年与老乡吴华程相识。陈晓霞在接触中向吴华程“透露”,她丈夫萧某的家族从事帮人快速兑现支票、从中收取手续费的生意,每年可获取丰厚收益,她能引荐吴华程加入。

2012年上半年,吴华程将50万元交陈晓霞做支票兑换生意,此后陆续收到约9万元收益。这笔高于平时借款利息的收益,让吴相信跟着陈晓霞做,能赚取可观收入。此后,两人对外宣称合作从事金融票据生意并已注册成立公司,由此前有公职身份的吴华程,以2%~4%月息为诱饵向亲戚朋友借款。

青秀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间,陈晓霞与吴华程以“借款”投资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吴某、方某等10人款项共计4683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383.7万元。

虚假票据骗取300多万元

除了高息借钱外,陈晓霞还利用无效票据骗取了广西一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唐某300多万元。2014年初,唐某通过朋友吴华程与陈晓霞认识。交往伊始,陈多次向唐某借款都能及时还款。同年7月初,陈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唐某借款200万元,后将一张票面金额为213万元的银行支票交给唐某作为质押。几天后,在南宁市青秀区,陈请唐某帮忙兑现一张面值为143万元的支票。扣除2%的费用后,唐某通过公司财务向陈晓霞提供的账户转款135.85万元。

不久后,唐某收到银行答复,称相关支票账户并没有钱,而陈晓霞亦不知所终。唐某到广州找到陈晓霞的丈夫萧某,得知陈晓霞及吴华程并未与萧某的公司合作过,也没有款项放在萧某的公司,才发觉被骗了。唐某报案,陈晓霞2014年8月底在南宁被警方抓获。

事实上,陈晓霞的丈夫萧某2007年始便处于无业状态,他从未提供公司及个人账户给陈晓霞做生意,直有2014年7月债主上门,他才知道陈借有巨额外债。经查,陈晓霞质押的银行支票持有单位账户2009年9月销户,该支票已一并注销,属过期废票;涉案的银行支票2014年7月出票日前账户余额为5.66元,为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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