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买药的经历,让齐女士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身体还造成了损伤;一波三折的卖药过程,孙先生是懊恼不已,并摊上了官司。
本来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却因突发意外,齐女士失去意识,孙先生实施心肺复苏,人是救过来了,但造成了12根肋骨骨折等损伤。
8时19分29秒,孙先生正对齐女士进行急救。视频截图
齐女士称,只因吃了孙先生给的一片药才失去意识,所以他要为此事负责。孙先生讲,只是问她吃不吃(硝酸甘油)就出现猝死症状,做心肺复苏完全是为救命。
就这样,两位素不相识的人,最终竟成了原告与被告。
孙先生:“救人摊上事,委屈不后悔”
10月15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来到了辽宁沈阳市康平县,在迎春路“康城壹品”居民小区北门口找到了事发的“燊医堂大药房”,当事人之一孙先生接待了记者。
刚一见面,孙先生说:“这件事发生在今年9月7日,10月下旬接到了法院的 民事起诉状 ,当时我真蒙了,本来是救人一命,不领情道谢,可怎么也没想到却找来了麻烦,让人家告上了法院,这做好事咋还错了呢?”
孙先生说,其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小区一居民来药房买药,突然出现猝死的症状,他赶紧采取急救措施,人是救过来了,可却出现肋骨骨折等问题,人家要他负责并赔偿。
孙先生说,他是一位医生,有“乡村医师证”和“行医执照”,出事那天在父亲所开药房里临时替个班。买药老人突发状况进行急救,完全是出于一位医生的责任和本能,别的什么也没想,否则也不会这么做了,只要人救过来了,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后悔。
5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心肺复苏练习。当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警支队联合徐汇区卫计委共同组成的“警医合作”文明交通宣讲团在上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