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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万的奔驰,享受免费保养后自燃

2017-11-16 08:36: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被告湖州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则辩称:这是一次免费检测活动,主要是针对车辆的防冻液、空调、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测,还通过功能性检测和电脑读取全车数据,未发现车辆的仪表盘有故障显示。正因为是电脑读取全车数据,所以电脑没有故障警示,你车主也没有说你的电气线路等有问题,所以我们没有义务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测。现在奔驰的德国专家检测说事故是“超出质保期的蓄电池导致”,而在此前我们也提醒过你的电瓶要更换,你自己没换。之后你也将车“安全驶回目的地”,所以,我的服务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车辆自燃与我们的检测没有关联性。

法院认为4S店有一定过失,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发现没有,双方各执一词,分歧很大。

法院对此案是这么认为的:首先,车主将车辆交4S店检查,不管是不是免费,双方已经就此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从4S店提供的准施工单和终检报告来看,该检查包括电瓶等电路设备的检测。尽管4S店说通过电脑读取,电脑没显示故障等等,法院认为:作为专业从事汽车维修保养业务的4S店,在没有证据证明车主明确不要求对这些进行检测的情况下,你们应该检测。

而且,从检测完毕到自燃仅仅一小时,“4S店在车辆检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具有高度盖然性,4S店的检查行为与涉案车辆发生火灾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当然,车主自己也有不对的,之前4S店提醒车主更换而车主没有更换。

综上,“酌情确定”4S店对车辆在火灾中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车辆在2015年4月13日(即事发日)估值是90.64万元,自燃后残值为20万元,所以损失就是70.64万元。再加上这么长时间车主的交通代步费、律师费等共76万元,最后法院判定,4S店承担76万元中的50%,也就是38万元。

一审判决后,王先生将把车拉回来,他说其实这个残值哪值20万哦,他打算申请报废。原告方面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戚颖昕律师说,这个案子还有一层意义在于,消费者在享受免费服务后,如果权益受损能否按照有偿服务一样进行维权。

至截稿,钱江晚报记者尚不知道4S店方面会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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