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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找到对象的女儿买豪车 官员找商人"借"120万

2017-11-15 07:56:39  映象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得知女儿找到对象,他找商人要了120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近日,山西晋城交通局原局长李玉山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尘埃落定,其获刑12年,并被处罚金100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处级干部受贿犯罪所得约为620万元。其为索贿可谓花样百出:为女儿购买保时捷向商人“借款”120万,以高于市场价卖房或拿二手车顶账的方式获取利益。

为给找到对象的女儿买保时捷 官员找商人借120万

索贿173万,给女儿买奥迪保时捷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李玉山犯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罪一案于今年9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李玉山不服,提出上诉。晋城中院受理后,11月8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李玉山,1964年生人,曾任沁水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事发前,其职务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他为索贿可谓花样百出,多数都是以借款为幌子,实则进行索贿。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玉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或催要工程款谋取利益,或承诺为他人帮忙提供工程项目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索取或以低价房屋、低价二手车辆抵顶所谓借款的方法变相索取他人财物共计约620万元。

李玉山上诉时辩称,一审判决其受贿的大部分款项应系借贷关系和房屋买卖关系,不成立索贿。结果,二审法院并不采信。

为给找到对象的女儿买保时捷 官员找商人借120万(保时捷,资料图)

关键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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